英雄志评论
忠臣蒙冤,真龙隐逸,“观海云远”四个人在土木堡之变后的王朝复辟的时代走上自己选的道路,在乱世中谱写着属于自己的英雄志。
卢云,赋予同情最多的人物,乱世一书生,性格耿直、品质淳善,但却是命运中注定多灾多难,令人叹息。为天地立命,却为天地所弃,昔日朋友刀戈相向,爱侣嫁为人妇,面对命运他也有过放弃,有过依赖,偏偏关键时刻终究还是坚持自我,哪怕放弃全部也不放弃正道,“圣光”当属无愧。和顾大小姐的倾心相恋很温馨,可是世事无常,就算到手的幸福也会突然飞走,再也无力挽回些什么。和银川公主的诀别是最令我动容的一段,当卢云开口要带公主远走高飞,银川公主欣喜之后的拒绝,让人感伤不已,有时候,个人的幸福真的算不上什么,很高兴卢云说了这些话,否则,银川公主会遗恨终生。琼小丫头的冒出不知会不会是他幸福归宿,可惜还有苏颖超在。
秦中海,怒王,他选择了一条叛逆的道路,背弃父亲的遗愿,背弃爱人,背弃兄弟,背弃了师傅,最终背弃了自己,当他师傅剑王与他分道扬镳的时候,他对着师傅的背影下跪了,更多的是在告别自己,那个虽鲁莽却不乏良善、粗俗却有刚勇的秦中海,难道这就是成长的代价,有时候,走哪条路不是自己选的,而是命中注定,避也避不了。开始时对他比较欣赏,尤其是以跛足爬上喜马拉雅山的那个与天相争的英雄场面令人热血沸腾,但他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和言二娘的爱情有笑有泪,可得到的幸福转眼也会失去,这就是命,他选择的路注定是孤独的,没有人能陪他走完。
杨肃观,修罗王,再建佛国,以杀止杀,城府之深令人可怖,看似不经意,实际局势完全操纵在他的手里,弹指间,翻云覆雨,朝廷江、刘、柳三大势力灰飞烟灭,他和秦中海属由同一类人,很难拿正邪去衡量,他们为着自己的理想走下去,最痛恨的是他娶卢云的未婚妻,
伍定远,很有正义感,天山传人,但总感觉不伦不类,最不满的是他喜欢艳芳。后来,虽和杨同成为新朝栋梁、保家卫国,但感觉还是不如出场时那择善固执、永不言悔的捕头来的痛快,希望作者多下点功夫处理好这个角色。
格局宏大,角色几乎都很出彩,而且其悲剧氛围处理的也很得力,武功描写还没有什么突破,不过很用心,有几段写的不错,如剑神桌不凡的功夫,怒苍山和正道人士大斗通天塔。怒苍山明显有水浒的痕迹。
比较精彩还有雁儿和小温侯的感情,小温侯失忆时两人的相依为命,当小温侯再度挥戟狂舞的时候,雁儿明白他要回到自己要走的路上不能和自己在一起了,伤心而去,之后又痴痴的尾随,希望他会幸福,稚嫩的心里去要承受不能背负的痛苦。当韩毅战死沙场的时候,我为她而难过,她再也无法和他回到从前那段单纯而又快乐的日子了,有时候,做一个傻子却比做一个英雄幸福的多,有时候,自己骗自己的爱情也要继续下去。
《英雄志》的价值不在于它书写了多少人间苦楚,而在于孙晓从这些悲喜中逐步提炼出来的对个体生命的宽恕、怜悯与慈悲,而这一切,都体现在四位主角的思想历程中,其中尤以卢云最为明显。故事一开始,卢云身为一个有着上京赴试期望的穷书生,虽然受了冤屈身陷囹圄,但仍有着孔子门生的抱负,希望"为天地立身,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从嫌犯到被屈打成招的囚徒,在大明朝的监牢中,他体会到了人在国家机器的面前如同蝼蚁一般的卑微。然而,在面对着太湖双龙寨的劫囚人的面前,他仍然坚守着自己孔门儒生的尊严,宁死不肯越狱。对他来说,甚至还要顾虑到他越狱了一个老狱卒会因为他丢掉自己的工作。卢云宁肯下跪求狱卒放过他,也不肯对狱卒暴力相向。这看似不可思议,却无比必然,因为他是孔子的门徒,他有着最迂腐的"儒"的情结;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虽是迂腐的儒生,但却从来没有歧视过孔圣人不齿的最低下的人民。卢云面对着看守他的老狱卒,会感激为他送来一口白饭,会宽恕他身为狱卒的无可奈何;面对着大江上拉纤的纤夫,他会心中想到"我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不就为了造福人间么?可这群人如此可怜,我......我又能帮些什么?"此时他所想的,是对作为整体的人的生命的怜悯,是对多数生命的慈悲。当卢云听到"饮食欠泉,白水岂能度日",他可以坦然的说"麻石磨粉,分米庶可充饥"。卢云此时信仰的,虽然还是孔子的"道",但距离儒家的思想已经不止几里了。
卢云从牢狱中阴差阳错逃出来,到丁忧赋闲的兵部尚书顾嗣源处作了书童,后来又被顾嗣源的二姨娘利用他的"贼"身份威胁而被迫离开。颠簸流离的卢云卖起了山东大卤面,一直从扬州卖到了北京。在北京,他运道转了。在征北大都督柳侯爷的门下,卢云扶摇直上,从在天子面前登顶为景泰朝最后一个状元。虽然地位变了、身份变了,他对世人的关怀从没有改变过。不论是和亲的银川公主,还是在大河上建堤防的贫民,卢云对他们都赋予同样的爱。虽然身在官场,但他还是不改书生意气。即便是要丢官,卢云也没有忘记他自己的信仰。"*臣为祸,反逆再起",人民为什么能笑出来?因为"他们有饭吃,心理快活"。人民心中所系,是一口安稳饭。这是最普通的老百姓的想法。他们心中的正义,就是自己能过上"孩子平平安安长大,闺女稳稳当当出嫁"的生活。鲁迅所说的阿Q是这样,柏杨说的丑陋的中国人也是这样。百姓心中所想的,只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正义是什么?对他们来说,"谁能让大家吃饱,谁便是孔子周公","便算是异族占领国土,只要能让百姓安居乐业,有饭吃,有衣穿,也便是百姓心中的好皇帝"。卢云对这些说法只是轻轻一笑,他的反驳铿锵有力。"所以只要朝廷能喂饱大多数的人,便能任意杀戮小部分的人,不管手段多么无情残忍,百姓也会视若无睹,对不对?"卢云从对人的关怀开始,逐步转变为一个以仁为本的人道主义者。他从对生命群象的关怀,逐步过渡为对个体生命的关怀。他不能漠视少数人的苦难,但也不单是反对杀戮。"某读圣贤书,并非为皇上办事,也不是为百姓办事。什么君为本、民为本,我全都不要。"卢云要追寻的,是"一个高乎这世间的东西",是"正道"。这个正道,与君臣百姓没有关系,在"大是大非之前,并非拳头大小、人多人寡便能左右。皇帝也好,百姓也好,谁不不能折我分毫。""正道,就是做对的事情。"什么是对的事情?什么是错的事情?是非对错本有公论。但在卢云的目光看来,这个"公论"也不能超越"我"。他要追求的,是超越生命本体的正义。"我"的"正道",就是超越弗洛伊德所说的道德的"超我"的正义。人与自然之间的交流是在第一进向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在第二进向之间发生的。当人与人不能交流,人就只能诉诸在灵魂层面的交流。这是人与灵魂的对话,这是信仰。卢云追求的是一种坚持"我"的"正道"信仰。古今中外,对这个"我"有很多种说法,基督教说这是"耶稣",伊斯兰教说这是"穆圣",佛教说这就是"佛",卢云的说法是"我"。不管是"耶稣"、"穆圣"、"佛"还是"我",指的都是超越了生命本体的存在。虽然卢云自己还没了解"我"是什么,"正道"是什么,但是这种追求信仰的精神根植在他的心底,贯串了他的一生。
卢云在旧朝成功了,但是又"失败"了。他是景泰朝的最后一个状元,却因为救了一个老上司的"孽子",成为了景泰旧朝的"孤臣"。他为了这个"孽子",放弃了自己的俸禄,放弃了自己的地位,放弃了自己的爱人,放弃了自己朋友。他为了"我"的"正道",牺牲了一切,换来的是十年的流放。于是卢云怒了。他的"正道"破灭了。任侠天下快意恩仇,卢云坚持了二十年的正道近乎破灭,他只能凭手中一柄剑,为自己为怀中的孩子杀出一条血路。"侠就是夹,左边是仁,右边是义,头顶灰天,脚踩泥地。只因存爱,所以存恨,只因心慈,所以心悲,只因成王败寇,所以济弱扶倾,只因天下无道,所以以武犯禁。悲怨是空、仁义是梦,只因信仰剑,所以贯彻道。"他失落了,因为坚持的"正道"近乎破灭。他放弃了这个无梦的世界,这个世界也流放了他,亲人离开了他,朋友背叛了他,连未婚妻也改嫁了。真正义是什么?正道是什么?在追他的千军万马前,他解答不了这个难题,只能凭剑抵挡但却无力回天。在被放逐前,人世间留给他一丝温暖的,竟然是一直追杀他的魔女。卢云感到可悲,也觉得可笑。尘世间就是如此具有讽刺意味,但也可从中窥见些许"正道"难题的答案。这是一丝怜悯、同情夹杂着爱。
经过被放逐的十年,经过在大水瀑中的十年,卢云终于被解放。经过了十年为生存的努力,经过十年三千六百个日夜的思考,被解放的卢云第一句问他的朋友的话是"这天下还好么?"然后再问"倩兮她还好吗?"卢云是仁,他更是人。仁者爱人人,但人更爱人。他在大水瀑与萨魔争斗,到最后却是他的敌人救了他。"人的善恶是非,仅在一线间。"卢云"泪如雨下,连连颔首","宽恕、怜悯、慈悲......在这浊浊尘世中,他已经找到了自己追求的道。"他找到了自己的道,已经不再害怕。他心中有爱,虽忘记不了,但已能圆融以对。他心怀天下,所以问天下安好。他心中有爱情,所以问爱人安好。他宽恕了背叛他的朋友,放下了流放的冤仇。这世界他管不着,大概也只能劝他们吃一碗自己的山东大卤面,然后除去屠刀,宽恕敌人。正如孙晓笔下言,卢云是天地间最后的圣光。因为他已经找到了"我"的"正道",正道的真义就是宽恕、怜悯、慈悲。虽说卢云的武功已被自然的力量锻炼得万夫莫敌,但他自己已经不需要,因为他悟了。他心中除去了恨,除去了恶,除去了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古老思想。在卢云的面前,世人都应该得到无条件的宽恕。他作为"圣光",带给世人的不是仇杀,而是慈悲与宽恕。"圣光不灭,黑暗不至,修罗不临,南瞻部洲就不会陪葬。"只有拥有这一缕圣光,只有拥有宽恕与慈悲的心,只有拥有爱,我们的世界才能有未来。
孙晓笔下的卢云的精神历程,就是他在小说中探寻宽恕与慈悲的历程。从大悲到大喜,从大喜到大悲,从大悲到顿悟,卢云从孔门儒生"立身请命"的儒者,转变为一个人道主义者,而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正道"——宽恕与慈悲。最后孙晓得出结论:"圣光不灭,黑暗不至,修罗不临,南瞻部洲就不会陪葬。"只要我们还有宽恕与慈悲的心,我们就为未来给定了一个必要条件。孙晓这部小说,单是从卢云的精神历程来说,就已经超越了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英雄志》更像一部法国大革命式的史诗,它对个体生命的关怀,已经超越了武侠,超越了流行文化,甚至超越了许多中国的传统小说与现当代小说。如果说曹雪芹的《红楼梦》指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缺憾和解决方向,鲁迅指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丑陋之处,那《英雄志》可以说用中文与中国人的语境阐述了西方的美学观念,并指出了弥补这种缺憾的途径。孙晓的"圣光"说,与潘知常先生的"博爱"论,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