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中国改革的主要受益者?
不论是前苏联的私有化,还是中国的改革,都不是通过民主途径进行的,而是自上而下地由各级行政权力主导的改革,由于人心的重利轻义,就决定了谁拥有改革的决定和主导权,谁就一定是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我可以肯定地说,全国处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各级当权者都从改革中捞到了巨大好处,而且级别越高得到的实惠越大,他们是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所以中国改革中出现的权力富贵阶层及由此导致的不公,归根到底是由于改革是由行政权力主导,而没有走民主化路线造成的。
举例看,我所在的国有大型企业最近搞了分配制度改革,新制度规定一般职员年底兑现奖为一到两千,处级领导为十万,局级领导为二十万,二十万是两千的一百倍,多大的差距呀!多大的不公啊!!这里为什么会制定出对局处级当权者有如此大好处的改革方案呢?因为改革的重权在他们手里,但如果走民主化途径,由广大职工决定改革方案就不会有如此大的不公。
还有人民一再呼吁的各级高官的财产申报制度不能建立也是这个原因,由于财产申报制度对当权者不利,而改革又是由当权者决定和主导的,所以自然不会经改革建立起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但如果在民主程度很高的瑞士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瑞士人民有创制权,一定数量的人可以提出议案交人民公决,如果我们也有这种民主权利,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早就建立起来了,由此可以得出一项一般性结论:在民主程度较差的情况下,行政权力主导的改革必然主要有利于各级权力拥有者,前苏联是这样,目前的中国也是如此,所以有的人说,中国目前类似于权力资本主义是有一定道理的。
前段时间拟搞的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就是有利于国企当权者(管理层)的改革,好在中央喊刹车了,不然又会制造巨大的不公了!从我国的民主制度上看,改革也不会主要有利于人民,据说人大代表中百分之七十是有实权的各级领导干部,这些当权者们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在表决议案时当然要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比如有位有实权的人大代表就理直气壮地说出了多数代表的心声:“个人财产属于隐私”当然非法和不义之财也借助所谓隐私权给隐藏起来了,像这样的有实权的占人大百分之七十多数的所谓的人民代表,能为人民提议吗?能不在表决时做出对权力阶层有利的表决吗?所以说,中国已经从民主制度上保证了中国的改革将更有利于权力阶层,而不是广大人民。
行政权力主导的改革,还会产生随便损害人民权益的改革举措,如减员增效就属于这种情况,这么一减使几千万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失,我就见到一位下岗人员由于家中没有吃的了,在市场的卖粮摊点偷了点包米,警察追到他家时,他和自己的老母亲和孩子一起给警察跪下了,说是没办法都快要饿死了,并哭求着!警察揭开他家的饭锅,吃惊地发现锅中是同猪食一样的包米糊,这个有良心的警察哭了,他将手头带的钱全都给了他们,并饶恕了他的偷窃行为。我不尽要替人民问那些改革的当权派!我们的改革是为了所谓的经济发展速度还是为了广大人民能过上好的生活?!当初为什么不能暂时牺牲点速度等建立起了生活社保制度后再减员不行妈?!,你们吃饱喝足了能不能也为弱势的人民想一想啊!!
那么,如何才能让广大人民成为改革的主要受益者呢?根本的方法就是加速民主(制度)改革的进程,让人民真正有足够的权利以便一方面维护自己在改革中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能充分地制衡改革的行政权力,只要人民的民主权利对改革的行政权力能够制衡,改革的利益就会分布均衡,人民就会成为主要的改革受益者。
具体的民主改革措施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将各级人大代表中的多数换成普通的平头百姓,并制度化;二是按多数民意要求建立各级高官及国企老总的财产申报制度;三是政府出台的改革措施必须有足够的利益相关群体的代表参加议决(比听证会更有民主权利),并制度化;四是在各级人大中设立公平考核委员会,委员主要由平头百姓和平头专家组成,涉及一定人群利益面的方案要通过公平审查后才能交代表们表决。
以上设想是治本措施,至于监督属于没有多少效果的隔靴挠痒的治标措施,不在主要。中国改革所以出现了利益严重不公平的失衡(严重偏向于权力阶层),根本上是由于中国民主化改革远远落后于经济改革造成的,我们的旧的行政主导的制度决定了各级权力阶层必然是中国改革的主要受益者,而足够的民主化改革将有效地制约、削弱及制衡行政权力,这才是让广大人民成为改革主要受益者的根本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