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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大通过多部法律(个税、国资、科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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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07:37
人大通过多部法律(个税、国资、科研等)
个税起征点拟上调至每月2000元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王宇 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做说明时表示,近两年来,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又有所提高,需要对减除费用标准做适当调整。
2005年年底,基于当时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测算,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为7395元,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年消费支出将达到19030元,即1586元/月。
“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减除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谢旭人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有关数据测算,将工薪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另根据有关数据测算,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谢旭人说,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中国立法明确宽容科研失败问题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周玮、宋云霄)鼓励科学家在创新过程中放下思想包袱,勇于尝试、大胆探索,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进行二审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对宽容科学家失败作出进一步明确。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修订草案规定,对于探索性强、失败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影响该项目结题。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家认为,目前科研工作中缺乏诚信,甚至弄虚作假,需要给予重视。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家认为,这一条的规定有利于为科技人员创造宽松的科研环境,但仅规定“不影响该项目结题”是不够的,建议增加“不影响继续申请科研项目”等内容。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教科文卫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科技部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国家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给予宽容。”这里规定的“给予宽容”可以包括“不影响该项目结题”,还可以包括宽容失败的其他内容。
中国将立法严惩侵害国有资产行为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周玮 王宇)2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有资产法草案,对侵害国有资产行为作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
草案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关联方违反本法规定,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草案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正当利益,侵占、挪用企业资产,在企业改制、资产转让等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平交易规则,将企业资产低价转让、低价折股,向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依法给予处分。
草案规定,对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草案还规定,接受委托对国家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执业准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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