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确定污染减排目标
7月19日,我市出台一系列污染源综合整治政策,对全市污染减排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市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规范排污行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平稳运行。 明确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08年底前,全市水环境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3%以上,十一五”期间总削减率不少于17%;到2009年底前,全市大气环境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率不小于3%,“十一五”期间总削减率不少于19%。从2007年下半年起,全市所有电厂必须启动脱硫工程建设,并在2008年10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市环保局将把清理现有量、狠抓老污染源削减、控制新增量”作为总量控制、完成减排目标的关键,建立起老污染源削减和新污染源增加的台账。同时,把总量控制和减排计划作为行政审批的重要依据,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牵制条件,没有总量指标的县、区坚决不予审批新增量排污项目。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要以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依据,排污收费以总量分配指标为基准进行收费,对超过总量排放指标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加收排污费。
制定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指导指标体系针对占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90%以上的钢铁、电力、焦化、水泥、造纸等主导行业,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指导,以推行清洁生产为途径,对照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标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在措施上,治理工艺、技术、设备和控制系统的选择,以成熟为基础,以国内先进技术为基本条件,以实现达标减排目标为前提。
在污染防治目标上,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能力必须与最高生产负荷下的产污量相匹配,强化不同企业、不同工段、不同污染治理设施非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建立企业内部与生产相匹配的环境管理队伍。
强化系统内部督导和社会监督
在制定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指导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公开市属以及县(市)、区属企业名录,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依照管理职能,针对每个企业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污染整治方案,限期整治完成。
一是向全市社会公示。公开内容包括:全市重点行业有污染企业名单;由市环保局确定的“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指导指标”;完成污染防治工程的期限;每两周公布重点污染治理工程进度。被列入治理计划的企业要向政府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二是评定全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等级,等级分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五个等级,评定等级的主要依据是污染源达标、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守法情况。环保部门将把列入绿色和黑色等级的企业名单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对存在严重环境问题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三是加强日常督导。市环保局成立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完善污染防治基础工作,明确要“算清账、记好账、建好账”,搞好全市工业污染源普查,弄清全市污染源底数,建立详细的污染源监测数据库。对擅自限制治污设施、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严格处罚。
四是增强污染源监管能力。到2008年底前,全市50%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在厂区污水出、入口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在2009年底前,80%重点排污企业在指定位置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使自动监控成为对企业日常监控的一项重要措施。
五是建立污染防治补偿机制。环保部门将列入治理计划的项目作为年度申请省级、市级和县级环保治理资金的重点扶持对象。在新建项目审批上要优先支持按时完成总量削减任务的企业,并对环境保护工作突出企业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