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从7月21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动员大会了解到,为了全面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热潮,我市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提出了创建的重点任务、推进步骤、保证措施,号召人人争做文明人,全民共创文明城,为把唐山建设成为文化名城、经济强城、宜居靓城、滨海新城,为实现唐山早日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努力奋斗。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大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强力优化城市环境;努力活跃创建活动;针对交通秩序,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窗口行业服务,公共场所市民不文明行为,市场环境秩序开展五大集中整治行动。
这些重点工作的推进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8月10日为部署启动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以后为深化提高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强化任务督导、实行责任追究、营造浓厚氛围是推进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