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对20个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7月16日,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对全市20个违法排污问题和重大环境问题要求进行挂牌督办。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七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更好地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经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个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督办要求。
对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要做到公开查处,群众参与,件件立案,纠正、处罚到位;查清责任人,追究到位;清除污染、巩固到位。督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确定的时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各辖区整改任务务必按期完成。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市环保局、市监察局等部门检查各地、各单位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向全市进行通报,作为政府环保目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予以停产整治、关停或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