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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区11条主要道路两侧开始大规模整治

市中心区11条主要道路两侧开始大规模整治

    我市中心区主要道路两侧的拆违拆迁接近尾声,下一步拆迁后的这些道路该怎样整治?市规划局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建设路、新华道等11条城市中心区主要道路两侧今起开始大规模整治活动,这一行动旨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造福人民群众。
    按照科学规划、超前谋划的工作原则,市规划局在今年3月份提早动手,编制完成了《唐山市中心区主要道路两侧整治专项规划》,并于今年5月份向各拆迁单位下发《通知单》,针对实际情况明确提出拆除后景观恢复的规划建设要求。
    华岩路与西山道交叉口、卫国路与北新道交叉口、卫国路与西山道交叉口、光明路与北新道交叉口、学院路与西山道交叉口、青少年宫西侧等六个重点整治区域,由规划局组织设计、城管局组织实施。其他均由相关部门负责设计,设计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批。
    如,新华道某建筑位于道路交叉口展宽段红线范围内,拆除该建筑后,在空地上进行绿化,沿街用铁艺栏杆进行围护,形成城市街角开敞空间。如,建设路上一沿街建筑外扩部分属违法私搭乱建,破坏了原有建筑的整体性,影响街道景观的协调性。在此次整治活动中,将拆除道路红线范围内突出部分建筑,拆除后的主体建筑将重新装修,建筑色彩和建筑材料与周围建筑协调,建筑风格与城市景观貌呼应。
    《唐山市中心区主要道路两侧整治专项规划》范围为:建设路、北新道(建设路—站前路)、新华道(启新环岛—站前路)、凤凰道(文化路—龙泽路)、西山道(建设路—站前路)、龙泽路(北新道—龙富南道)、文化路(国防道—西山道)、卫国路(机场路—北新道)、大庆道(火炬路—龙泽路)、新岳路(唐胥路—唐柏路东段)、长宁道(建设路—龙泽路)。
    此次整治活动原则为,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高品位、高起点的原则,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根据性质同异进行分类整治方法的原则。
    整治标准为私搭乱建没有合法手续的、侵占消防通道的构筑物和建筑物;压占道路红线的、在道路交叉口展宽段内的所有构筑物、建筑物;外扩后与整体建筑物不协调的建筑物;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拆除的建筑物;拆除后能够进行绿化或形成城市公共空间的建筑物;道路两侧沿街一层建筑或工程建设的二、三层建筑物;沿路破产、倒闭的工业企业的建筑物以及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通过立面整治可以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的建筑物。
    整治规划主要内容为,以绿化改造、建筑立面改造和拆除位于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为主。其中,绿化改造过程中应贯彻以下原则:道路红线外绿化,通过建筑拆迁、拆墙透绿等措施将景观视线向重要开敞空间延伸渗透,有效地拓展道路景观纵深感,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了一个连续通透的绿化空间;见缝插绿,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甚至屋顶垂直绿化,同时应考虑公共停车;强调开放性和外向型与城市景观相协调,结合绿地设计实用性较强的公共空间,便于公众游览、休闲,体现鲜明的时代感;注重植物造景,充分利用自然图形和几何图形进行构图,通过平面与立面的各种变化,造成抽象的图形美与色彩美;种植花期长且色彩丰富的花卉组合,增添城市活力,选择吸尘、耐寒、生长期长、易成活的本地树种;拆墙透绿,拆违还绿,增加亲绿空间,保证绿地的连接与渗透关系,同时丰富道路景观界面的绿色层次。再次,建筑立面改造过程中应贯彻以下原则:建筑色彩协调原则应充分考虑城市风貌特征,结合城市功能区定位加以体现;对于周边环境色彩形成对比或自身色彩不协调的建筑,应在整体协调的原则下,进行相应的色彩调整后进行粉刷;对于拆除外扩后的主体建筑物应进行适当的修整,达到城市景观的要求;广告牌匾应与建筑的形象风格一致、尺寸统一,与城市景观风貌协调,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增加亮化设施;清洁墙体表面污迹和张贴物,外墙涂料出现剥落褪色情况的需要进行重新粉刷,外墙材料破损残缺的进行更换和更新;统一建筑风格,体现都市生活特色,街巷出口处根据特色进行再设计。
空气是透明的玻璃,我们都看得见对方,却永远走不进彼此心里,是最短,也是最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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