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7-6-14 22:29 只看该作者
曹妃甸工业区出台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代建制
为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于日前制定了《曹妃甸工业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在工业区行政区域内,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50%及以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代建制。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施工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办法》指出,政府投资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政府转贷、担保融资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按照《办法》规定,由国资办出资组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中心,主要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消防等前期有关手续报批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空气是透明的玻璃,我们都看得见对方,却永远走不进彼此心里,是最短,也是最远的距离......
|